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

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章程

 

1. 关于扶持计划


1.1 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是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以下简称“短片节”)一项重要竞赛活动,评选宗旨为鼓励优秀新媒体短片创作,发现和扶持影视创作人才,孵化优质影视创意项目,搭建国际化的专业交流平台,促进新媒体短片文化发展。

1.2 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设若干扶持项目和名额,具体以当年度启事公布为准。

 

2. 作品要求


2.1 参评短片内容不得含有或涉及(包括文字、语言、音乐、旁白、场景、背景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不得含有或涉及宗教歧视、种族歧视、民族歧视等内容;不得含有或涉及色情、暴力、毒品、赌博等不良内容;不得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2.2 参评短片必须由申报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申报者应确认拥有其短片的完全著作权,同时保证提交作品中所采用的音乐、剧本创意、台词旁白字幕等短片中包含的所有内容均已获得版权,或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有效授权。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不承担因版权问题而产生的各类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申报者本人承担。如参评短片版权存在纠纷或争议,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回导演扶持计划提供的扶持资金及其它奖励的权利。

2.3 送选参评短片的影视机构、制片人、发行商或相关组织有义务确保短片送选的合法合规性,确保参评资料的真实性。如参评资料经核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短片节组委会有权取消申报者的参评资格,并追回扶持资金、奖杯及证书。

2.4 短片节组委会不承担参评短片和参评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短片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参评短片移动存储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自留备份。

2.5 凡进入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评选环节的短片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撤回。

 

3. 宣传推广


3.1 参评短片默认同意长期免费授权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在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宣传印刷品、出版物及短片节官网(www.csff.com.cn)公布及传播短片简介、海报、主创人员照片等相关信息,一经申报,则视为同意公开。

3.2 参评短片默认同意授权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作为非独家代理方推荐短片参与其他竞赛、展映及节展等活动,组委会向短片作者提供活动信息和说明并对版权和导演权益进行必要保护。

3.3 参评短片默认同意长期免费授权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对其短片内容进行编辑剪辑,用于宣传推广。

3.2 如无特别申明,参评短片默认同意授权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将短片上载至短片节官方网站或与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合作的电视频道、第三方网络信息传播平台进行线上展播。组委会对参评短片版权和导演权益进行必要保护,参评者默认同意不就前述授权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4. 评选流程


4.1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评选工作设海选、分项评选、终评三个阶段。海选由选片人委员会审核参评短片资质,确定晋级作品,并推荐国际短片交流分享会入选短片;分项评选由分项评选委员会分组评选出入围短片;终评由国际评选委员会评选确定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入选导演及作品。

4.2 选片人委员会、分项评选委员会和国际评选委员会由影视和新媒体行业专家、学者、影评人、导演、编剧、演员等专业人士组成,按照组委会制订的评选办法履行评委职责。

 

5. 入围须知


5.1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将在符合防疫要求情况下,邀请每年度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入围导演、国际短片交流分享会入选导演于当年来深圳参加活动。组委会承担获邀者在深圳期间酒店住宿和往返深圳的交通费用。每部短片一个受邀名额,如短片由多个导演联合创作,组委会仅承担1人的费用。该邀请不可转让给第三方。

5.2 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将在影院、高校、广场等公共场所,对入围作品进行线下展览展映、交流分享。

5.3 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为入围导演提供优先参与短片节创投项目名额,并支持后续参与中国(深圳)国际电视剧节目交易会进行合作洽谈。

5.4 入围导演其他创作中/制作中项目有机会获得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剧本评估、投融资、发行宣传等。

5.5 入围导演有机会受邀参与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影视项目创作。

5.6 短片节组委会及其执行单位为入围导演及主创团队提供专访宣传机会,在短片节官方平台及合作媒体进行传播。

 

6. 入选名单公布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入选导演及作品由国际评选委员会最终评选确定,入选结果于每年度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发布典礼现场公布。入选名单指定发布平台为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官网。

       短片节官网:https://csff.com.cn/

 

7. 入选奖励发放规定


7.1 入选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的导演将获得短片节组委会颁发的扶持资金、奖杯和荣誉证书。

7.2 扶持资金用于扶持入选导演的下一部作品创作,须由入选导演本人收款。入选导演须与短片节组委会签订扶持资金发放协议,配合提供扶持资金发放所需的各项材料,各项材料所涉及主体均须与入选导演保持一致。如涉及合作作品、单位作品,或涉及与导演另有其他约定的权利主体,扶持资金发放后,由入选导演自行协商相关事宜。

7.3 同一部入选短片为多个导演联合创作的情况,组委会可以给每位导演颁发荣誉证书,奖杯有且只有一个,扶持资金金额不变。短片节组委会在收到准确无误的材料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实发。

7.4 奖杯和荣誉证书于每年度金鹏短片导演扶持计划发布典礼现场颁发。如入选导演未到场领取,则由短片节组委会代为保管。应入选导演要求需要邮寄的,邮寄费用由入选导演本人承担,组委会不承担奖杯和证书因邮寄导致的丢失、毁损责任。

 

8. 附则


8.1 如发生争议或诉讼请求,提交中国广东省深圳市法院裁判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8.2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有权修改本章程条款、规则或其他相关规定。

8.3 本条款一经公布立即生效。凡递交短片并报名参赛的团体和个人,即视为已了解、熟知并同意上述有关事项和说明。

8.4 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所有。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组委会

2023年9月